大庆市法轮功学员韩丽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被非法判刑八年,因身体不能自理,几次被劫持到看守所都拒收,被法院监外执行。据悉,非法刑期从此次送进看守所算起。看守所还跟韩丽华家人索要能带大小便装置的轮椅给她用。公、检、法、看守所践踏法律,不能自理的韩丽华不符合关押条件(好人根本就不该关押迫害)。
![]() 韩丽华 |
韩丽华,大庆油田采油六厂物业幼儿园退休职工,后来归属到大庆创业集团庆新实业公司。她原家住在让胡路区采油六厂,后搬迁到让胡路区阳光佳城居住。韩丽华修炼法轮大法后,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身心受益。
二零一八年夏,韩丽华在商场电梯上为搀扶即将要摔倒的一位老太太,不慎自己被摔倒腿骨折,不能站起来,她经过一段时间炼功调整,腿骨折有了很大改善,能扶着东西走走。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二日,韩丽华被大庆公安局国保大队和铁人分局二十多个警察绑架,非法抄家,家中的大法书籍、电脑、二台彩喷打印机等私人物品被抢走,当晚韩丽华被“取保候审”放回家。遂遭司法迫害,被以《刑法》300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被构陷到让胡路检察院、法院。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让胡路法院非法判韩丽华八年(检察院公诉人封光,法院审判长冷志强)。韩丽华在被非法判刑前后,几次被折腾劫持到大庆看守所,因身心被加重迫害导致出现血压高,均被看守所拒收,被让胡路法院所谓“监外执行”。
二零二五年六月十八日,身体不能完全自理的韩丽华遭非法收监,警察先把她劫持到大庆看守所非法关押,于七月二十九日送进黑龙江省女子监狱继续关押迫害。
韩丽华以往所遭受的迫害简述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党-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后,韩丽华曾多次被绑架抄家、关押、洗脑、劳教、骚扰、两次被非法判刑等迫害。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六日,韩丽华被恶警从家中绑架、非法关押,在让胡路区拘留所被关押半个月,在市看守所关押一个月,在大同区拘留所关押二个月,又转到萨尔图区收容所关押二个月。韩丽华被非法关押期间,她丈夫于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九日去世,却没人告诉她,直到办完丧事后,孩子会见,韩丽华才知道丈夫已离世。
二零零一年,韩丽华被非法劳教三年,劫持到黑龙江省女子戒毒劳教所,因体检不合格,劳教所拒收。
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五日,韩丽华去单位给领导讲法轮功真相,单位伙同庆新派出所(后改为喇嘛甸公安分局)王琪等四个恶警,把韩丽华从家中绑架,非法关押在拘留所迫害四个多月。韩丽华被摧残得身体极度虚弱,多次出现休克,直到生命垂危时才被放回家。
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二日,韩丽华被大庆“610”、庆新派出所、单位离退休中心十几人绑架到让胡路红卫星洗脑班,遭肆意打骂,强行洗脑转化,韩丽华拒绝放弃信仰,拒绝写诬蔑法轮功的“五书”,被关禁闭、不许睡觉、强迫蹲着,恶人从禁闭室的监控器监视韩丽华,她姿势稍有改变就被恶人毒打。韩丽华不转化,被洗脑班连续关押迫害了三期,时间长达六个月。
二零零八年五月四日,韩丽华被让胡路区喇嘛甸公安分局李志有、王琪、张有福等警察入室绑架、抄家,他们抄走电脑、打印机、切纸机、大法书籍等私人物品。韩丽华被绑架到喇嘛甸分局后,警察把她锁在铁椅子上,铐上手脚,对她刑讯逼供,韩丽华拒绝签字,警察李志有用两个拳头使劲砸铐在韩丽华手腕上的手铐,大庆市局的一个警察把铁椅子推倒,让她躺不下也起不来,就那么吊着。韩丽华在铁椅子上被折磨了五天四宿,五月九日被劫持到大庆市看守所非法关押,遭司法构陷。
二零零八年十月下旬,韩丽华在无任何签字的情况下,被大庆市让胡路法院非法判刑七年,二零零九年一月十四日被劫入黑龙江女子监狱九监区迫害,二零一四年十月四日结束冤狱回家。
韩丽华出狱后,大庆社保局非法停发了她的养老金,声称是根据《劳社厅涵(2001)44号》规定,判刑和劳教期间都不发养老金,并要求返还韩丽华冤狱期间领取的养老金近十八万元。韩丽华本来是被冤判入狱遭受迫害的,那么多钱她也拿不出来,依法本来也不该拿,所以社保局一直扣发她的养老金至今。
二零一八年,韩丽华在腿被摔骨折的前后,警察几次上她家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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