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两遭诬判 河南焦作市王玉兰又遭绑架 【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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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两遭诬判 河南焦作市王玉兰又遭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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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九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南报道)河南省焦作市法轮功学员王玉兰女士二零二五年春天去参加亲戚婚礼时,因给熟人一个真相优盘,被这个熟人的儿子恶告。一段时间后,王玉兰被警察绑架。她现被非法关押在焦作市看守所,已有半年。

王玉兰(王普选)今年约71岁,她因坚持法轮大法真善忍信仰,多次被中共人员绑架,据悉曾两次被非法判刑。以下是据明慧网信息,王玉兰遭中共迫害部分事实:

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上午,王玉兰在理工大学(原焦作矿院)家属院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被理工大学保卫科人员段玉江诬告到110,王玉兰被绑架到看守所(后续情况待查,可能遭非法判刑)。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下午,王玉兰等七人在一名法轮功学员家一起学法时,被闯入的焦南公安分局警察绑架,王玉兰被非法关押二十九天。

二零一八年七月十六日,王玉兰因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警察跟踪至家中绑架,被关押在焦作市看守所,后被非法判刑三年两个月。

法轮功也叫法轮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炼大法,于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师父传出,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为原则指导人修炼,辅以简单优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炼人在极短的时间内达到身心净化,道德回升。法轮功学员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理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

(责任编辑: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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